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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善县国有企业有关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12-30 10:42:42     信息来源: 综合管理科

关于开展嘉善县国有企业有关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级国有企业:

  近年来,我县国资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夯实基础,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保值增值”总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国有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努力营造我县国资系统企业干部员工锐意创新、敬业奉献、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县级国有企业中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单位项目(15个)

  1.先进单位2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2.企业创新先进单位2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3.项目推进先进单位4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4.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3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它县级国有企业。

  5.企业内审工作先进单位1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内审部门。

  6.会计报表编制先进单位3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它县级国有企业。

  (二)先进个人项目(16名)

  1.先进个人6名。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中四大集团公司择优推荐各1名,其余2名候选推荐产生。

  2.企业创新先进个人2名。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3.项目推进先进个人2名。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4.优秀财务人员4名。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其它县级国有企业。

  5.优秀内审人员2名。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内审部门专职内审人员。

  (三)优秀内审项目(2个)

  优秀内审项目2个。评选范围为四大国有集团公司2011年度完成的内审项目。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国资局局长任组长,国资局副局长、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成员的国有企业系列先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学群副局长兼任主任,成员为张瑛、沈学军、朱勤甫、何建明、沈勇明、姚亮、孟雪荣、李家源。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积极开拓市场,设计、产品及服务质量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有资产总量比2011年初有较大幅度增加,成为行业内的骨干企业。

  2.重视企业管理和人才培训,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职工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

  3.企业诚信经营,重合同守信誉,得到社会和用户好评。

  4.注重安全生产,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工资等不良行为,未受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5.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企业创新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在全县率先出台国企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探索开创新途径,或在全县取得具有领先作用和示范意义的新突破。

  2.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方法,在完成全年任务中单项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取得明显效果。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领先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或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对国企改革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或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5.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较高,或在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有较高水平和独特之处,能在本区域或同行业起带头示范作用,得到有关权威部门肯定。

(三)项目推进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建立相应的工程项目推进工作小组,考评的工程项目列入201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范围。

  2.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争取中央、省、市部门项目补助资金。工程项目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中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据实列支,并努力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注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建立工程项目日常监督(巡查)管理机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4.单位工程项目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台帐资料齐全,无拖欠工资现象。

  (四)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

  2.依法管理核算单位各项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注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成绩显著。

  (五)企业内审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内部审计职能规定明确,初步开展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

  2.重视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置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具有一支能胜任审计工作发展的内部审计队伍。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够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3.能够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新模式,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业绩突出。

  () 会计报表编制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快报、年报、借款担保统计报表等)。

  2.报表科目和数据反映全面准确,所编制的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客观,能做到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3.财务分析材料完整详实。每季度开展对企业财务概况的分析工作,对重要指标的变化原因有详细说明,分析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有积极整改提高意见。

  (七)各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模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职业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八)优秀内审项目评选条件

  1.参选内审项目为2011年实施完成并形成内审报告的内部审计项目。

  2.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准则和有关内部审计规定。

  3.内部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4.内部审计揭露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舞弊线索,或者在促进增收节支、减少损失浪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内部审计在强化组织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内部审计结果得到积极采用并产生良好效果或影响。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企业按照候选推荐分配名额,将相关企业申报材料,连同填写的申报表,一并报送县国资局。

  (二)考核评定。先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考评组对各企业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初审考评,提出初步意见,报先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表彰奖励。国资局对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单位,在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获得“先进单位”的加1分,其余先进集体项目每项加0.5分。先进单位和个人将在年度国资系统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评优项目多,为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通过评选表彰,评出先进,评出干劲,提高国企管理水平。

  (二)严格推荐标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认真撰写和审核先进事迹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三)组织材料报送。一是上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可靠,重点突出,语言简炼,单位典型材料要实事求是,个人事迹材料要突出先进性。二是认真填写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三是按时报送。请各企业于2011年1210日前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按一式3份报送(同时发送电子文件)县国资局。

  (四)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考评组对各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此文件由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度嘉善县县级国有企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11年度嘉善县县级国有企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1年度嘉善县县级国有企业优秀内审项目申报表

          4.四大集团2011年度先进评比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3下载:申报表附件1-3

附件4下载:嘉善县国有企业各项先进评选项目候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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