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公布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嘉善县地方税务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从严带队”的总体要求,健全征管机制、支持经济转型、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新途径。一是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增强创建动力。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门设立创建办,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创建工作。从2001年全面启动文明创建工作以来,从未间断过,成功创建省、市、县文明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并逐年提高考核比重。积极参与“双结对、创文明”活动,开展进村入户联心结对活动。二是以业务建设为重点,持续激发创建活力。坚持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税务业务建设全过程,寓创建于管理、服务之中,积极健全收入征管机制,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收入能力有效增强。实施分类管理,深化税源控管,创新征管查互动机制,创新股权转让环节个人所得税管理。“十一五”末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为“十五”末的2.6倍和2.2倍。预计2011年税收收入实现18.87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支持经济转型,连续多年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主动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在全市率先开通银联POS刷卡转账缴税业务,在全省率先推行“流动办税服务车”。三是以队伍管理为根本,有效凝聚创建合力。以打造“服务、民生、创新、法治、廉洁、人文”六大财税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得到中央创先办副主任张国隆积极评价。全面深化党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局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职权梳理,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积极构建“学习、制度、激励、情感、宣传、活动”六大平台,创新发展财税文化。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测评综合得分97.39分,在全县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位列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察,干部队伍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