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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新的国资管理体制建立并处于进一步完善阶段。各级组织体系在这一进程中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方法和新途径,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期我们走进义乌和嘉善,看看他们是如何进行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
一、义乌做法
2009年3月,义乌市委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经营性国有资产领域开展一系列的改革实践。具体做法如下:
(一)完善出资人制度,构建权责相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为统筹推进义乌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义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坚持把推进义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的全局来定位,放在国际商贸名城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谋划,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制、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整体推进。
为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促进义乌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和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切实把义乌市委、市政府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义乌实际,义乌市委于2009年3月25日组建成立了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市政府-国资局-国有企业”三层级国资监管新架构。义乌市国资局从原市国资办基础上组建成立,配备了16名行政编制。设党委和纪委,指导管理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工作。原由义乌市财政局承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资产界定等职能移交市国资局。原各行业管理部门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而是按行业规划、投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服务、合理经营等要求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指导。国资局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评价时充分听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原由行业主管部门主管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创建等任务,改由国资局管理。市国资局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形成了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资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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