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优化家电下乡审核兑付工作流程,进一步方便农村群众申领补贴资金,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政策效应,我县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镇财政审核兑付”模式。农民在备案网点购买下乡家电后,即由网点初审备案,收集资料,之后统一由网点交与镇财政办拨付到农户帐户。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销售网点实施“代办垫付”模式,即由网点代为审核,并在审核后代垫补贴资金交给农民,之后网点再与镇(街道)财政办进行清算。农民当天购买下乡家电,当天可以获得补贴,进一步缩短补贴时间,极大方便了群众。
企财科 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