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启用新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1300元/月,请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在2010年1月20日前来申报2010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企业已在网上申报系统经办业务的可直接自行申报导入;如本单位所有职工历年来一直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不需前来申报,社保系统会自动按新的最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为切实做好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今年采用报电脑拷盘的方法,其格式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到县社保中心将本单位在职职工名册进行拷盘,并按要求申报2010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还须打印一份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报表须盖上单位印章)随同电脑拷盘一并上报县社保中心征缴课。
嘉善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