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供应商培训,打造和谐的采购氛围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6月18日,政府采购监管科组织全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及协议供货商开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共有七个项目26家企业的52位代表参加,会上财政局副局长徐忠明对各供应商多年来对政府采购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强调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关系是平等的,各供应商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除了自己要诚信经营外,对于某些损害供应商利益的现象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徐忠明副局长也欢迎各供应商对财政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县工商局的领导认真讲解了《合同法》的内容以及供应商维权的知识。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日常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还向各供应商颁发了“嘉善县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协议供货商”牌子,要求各授牌供应商将牌子悬挂在企业显著位置,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的监督。
会后,供应商纷纷表示参加这样的培训对他们今后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并希望以后能定期举办这样的培训以便他们能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此次会议是我县首次组织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方面的业务培训,必将为我县政府采购营造公平、公正、有序、和谐的采购氛围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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