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调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及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以彻底查清所辖区域范围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特别是可替代进口的信息技术产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和节能环保型公务用品、基建材料及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其申报列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相应的支持和扶持政策提供基础材料。
望各有关单位对照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要求,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登记表》上报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县财政局318室)。
各单位在上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联系电话:84123393:联系人:郁宝荣。
附件: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登记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登记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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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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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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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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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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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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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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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类别 |
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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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
及性能特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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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类别”栏填自主创新、节能、节约资源、环保产品等
“主要用途”栏按产品的实际情况填写信息产品、科研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建筑装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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