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日前,我局下发了《关于要求上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统计表的通知》,在全部县级国有企业中选择了11户企业列入企业债务重点监控范围,并建立起企业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制度,要求相关企业自2009年3月起定期上报嘉善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统计表,并对企业对外担保实行登记审批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是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实践活动,使我局作为县级国有资产出资者,可以实时动态掌握所监管企业的债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产权管理科 姚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