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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上缴专户帐号的函

2009-02-26 08:27:19     信息来源:

  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2006)35号、36号令及善政发【2008】167号文件精神,现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上缴专户的帐号函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单位上缴收入专户帐号:

  收款单位:嘉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帐    号:733381018260000599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嘉善支行

  二、其他事项:

  1、各单位上缴收入专户的收入数为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需申报缴纳税费后的收入金额。

        2、各单位取得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后,需在次月10日前申报上缴专户,同时请填报《嘉善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有偿使用收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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