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管理,防范国企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县级国有企业范围内建立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制度,要求以下企业(名单见附件1)自2009年3月起定期上报嘉善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统计表(详见附件2、3,电子表格式请自行到嘉善财税网http://www.jscs.gov.cn/——“国资管理”——“通知”下载),请各企业在每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统计表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产权管理科,集团型企业由企业集团统一收集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84129353,电子信箱:yaoliangjs@126.com
附件1:列入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统计范围企业名单
附件3:嘉善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担保统计表
嘉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09年2月20日 |